3 月 16 日消息,據工信部官方發布,為了規范電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處理工作,維護電信市場秩序,保護電信用戶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結合工作實際,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《電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定》。《規定》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,主要規定了明確舉報處理基本要求,規定受理要求,完善辦理程序,規范分類處理要求,細化答復、移送等處理要求等制度。
規定明確,電信主管部門處理舉報遵循職權法定原則,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,公正、公平、高效處理。舉報主要由被舉報違法行為發生地通信管理局負責處理,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規章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規定將辦理程序劃分為初步審核和調查兩個基本環節。電信主管部門在受理舉報后應當對舉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,可以認定符合行政處罰立案標準的,及時立案;可以認定被舉報人涉嫌違反電信管理規定但缺乏立案所需證據的,進一步調查;舉報的問題已經有處理定論或者可以判定不存在相關違法行為的,直接向實名舉報人進行答復。
根據規定要求,電信主管部門自收到舉報之日起 60 日內,應當根據調查情況作出分類處理。未發現違法行為或者違法行為已超過行政處罰時效的,終結調查;認定存在違法行為但存在不予處罰情形的,不予處罰并責令改正;認定符合行政處罰立案標準的,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及時立案;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,及時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。
附上工信部《電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定》全文,點此查看。